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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30 17:3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所述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浙江汇德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有浙江汇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飞迪塑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整泰面料科技有限公司3家主体企业,3家主体企业部分车间厂房由多家企业承租经营,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实施主体为3家主体企业,环保“三废”治理工作由3家主体企业分别统一管理,承租企业具体落实。由于各公司制作时间受订单因素影响较大,订单旺季时存在部分企业24小时生产的情况。8月17、18日,执法人员对3家主体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配套的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有相应的设备运维台账记录,但是部分定型机及烘干机出布口未加装收集罩,部分钢制助剂搅拌桶未设置盖板,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隐患。经监测,废气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臭气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GB 14554-93)及《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的排放限值。虽然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限值,但是厂区内各企业相对聚集,存在废气叠加排放的情况,在低气压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仍可能对旁边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对3家主体企业下达环境监察整改通知书,责令:(1)浙江汇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整泰面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前完成助剂搅拌桶加盖;(2)浙江汇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飞迪塑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整泰面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底前对定型机、烘干机出布口加装集气罩;(3)要求3家主体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对定型、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运维,保证设施处理效果。
2、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督促3家主体企业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并加大对浙江汇德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各企业的巡查力度,要求企业落实治污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一经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依照环保法律和法规严肃查处。
富春街道青云桥村铁坞口188号大青屠宰场晚11点-凌晨2点许作业时污水直排,全天弥漫着臭味。
杭州富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区属国企富春山居集团下属子公司,该公司大青屠宰场肉牛屠宰业务由杭州富阳九鲜肉牛屠宰有限公司以租赁场地的方式自主经营。
1.“晚11点-凌晨2点许作业时污水直排”情况部分属实。该屠宰场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生化处理后纳入杭州富阳水务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8月17日日间和夜间检查时,未发现屠宰废水向外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但发现杭州富阳九鲜肉牛屠宰有限公司在肉牛屠宰和装运牛肉时,有少量血水滴落地面,员工用自来水冲洗保洁,导致部分冲洗废水外排环境。
2.“全天弥漫着臭味”情况部分属实。8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委托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对大青屠宰场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为恶臭(臭气浓度)符合有关限值要求,根据结果得出无明显恶臭。鉴于屠宰场是从事生猪和肉牛的屠宰作业,在活畜车辆进入屠宰场和屠宰作业过程中,存在少量异味。
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对杭州富阳九鲜肉牛屠宰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立案查处。
2.富春街道办事处督促杭州富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青屠宰场对雨污管网全面排查,修复破损、堵塞的管网,完善废水收集系统,确保所有废水规范收集处理。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上述整改。
3.富春山居集团约谈杭州富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并督促该公司加大对生猪、肉牛屠宰公司的监管,严格落实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恶臭达标排放,切实减少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4幢1楼有食品加工点,把油烟过滤装置安装在楼顶,处理效果差、油烟大,噪音扰民。
信访投诉内容属实,八方城4号楼的一楼由杭州凯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余杭第二分公司和杭州鲜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为字节跳动提供工作餐。
1.因楼顶的净化器不具备检验测试条件(油烟通过净化器处理之后没有管道集中排放),已要求业主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安排油烟检测。4号楼周边和顶楼消防通道内有油烟味。楼顶油烟排放口旁有一消防补风口,防火门未关闭,油烟可能由防火门和消防补风管道进入楼道;商铺排烟口与业主排烟口距离过近,可能致油烟进入业主油烟管道,且商铺排烟管道设计不合理,存在油烟堆积无法及时排出等情况。
1.立整立改。五常街道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餐饮公司运营方制定整改措施:对消防补风口进行临时封堵,维修楼顶消防门和闭门器,保持常闭状态,防止油烟进入;改造楼顶厨房油烟机管道,在出风口后增加风管,进行排风导流,使油烟排风远离消防管井与业主油烟管道;加强风机、管路排查,若管道存在泄漏,及时来修补。开发商承诺与业主协商详细解决方案,8月底公示整改情况。目前补风风机已更换,东侧、南侧厨房新增风机与油烟管道吊装到位。
关于噪音问题,8月22日,4号楼西侧的2个冷库外机已移至室内。北侧的外机于8月26日前移至室内。移至室内后,噪音检测结果达标。
2.举一反三。五常街道加强辖区内类似房产商铺油烟噪声问题的巡查监管,察觉缺陷,立即联动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经核查,该信访件与D2号信访件问题相同。2022年8月17日下午,闸弄口街道办事处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关于“4:00-5:00施工”问题。经核查,情况部分属实。因今年出现的超高温天气,根据市建委《全市建筑施工工地高温作业提示单》要求,采取“两头做、歇中间”的方法避高温作业。该建设工程今年曾有5时左右开始进场作业,22时后延迟作业时的情况,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实施工程单位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进行过行政处罚。目前该建设工程已进行到高层作业,不存在因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情况。8月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场地进行巡查,未发现施工现象。
时以外时间段停止向工地供电,避免施工小组或工人提前或超时施工作业。规范施工作业,减轻钢架拆装时敲击、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设备噪声扰民,同时要求进场车辆缓行禁鸣,减少施工车辆运输产生噪音。
做好长效管理。施工期间由属地街道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日常巡查、监督、指导工作,察觉缺陷及时督促整改,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笕桥街道横塘九区附近杭州绿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扬尘、噪音扰民,到今天都没有改善。
经核实,该信访件与2022年8月2日交办编号D1号信访件反映情况相同。2022年8月19日,笕桥街道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
1.关于信访件反映扬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情况部分属实。2022年8月4日,笕桥街道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现场噪声、扬尘等情况做检测。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现场调查中发现,该企业选址离居住区较近,车辆进出和卸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对旁边的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2.关于信访件反映扬尘、噪音扰民到今天都没有改善的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前述信访件处置方案中要求企业对物料堆场进行全封闭改造,自2022年8月4日以来,长期处在停工整改状态,无生产经营行为,不存在扬尘、噪音扰民到今天都没有改善的问题。
1.企业已于2022年8月25日前拆除制砖设备,完成场地内剩余成品砖的清运工作。
2.要求企业于9月22日前对部分未封闭厂区加盖顶棚,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区渣土办停止续批该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处置场地登记证明”。
3.严格生产规范,复工后生产时间不早于7时、晚于19时,工艺流程中全程湿法作业,雾炮和喷淋设备持续开启,确保厂区内无扬尘产生;每日对进出口路面进行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进出冲洗车身,缓行禁鸣,减轻对厂区周边的影响。
4.笕桥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专门制度,联合区综合执法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察觉缺陷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