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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特了!废物桶不只仅能收纳废物,还能贮存电能点亮晚上的广告牌,更人性化的是,Wi-Fi、USB口一应俱全。
据凤凰网报导,这是上海街头现在越来越频频的一幕,这种新式废物箱被称为智能太阳能废物箱。
市政建立新式废物箱的意图是便利市民、上班族以及驴友,走到哪里就能在哪里充电,并且仍是运用新能源,也遍及了环保认识。
依照此前广州日报对当地智能废物箱的介绍,废物箱紧缩需求的电是靠太阳能吸热发生,每个箱里有4个蓄电池,有太阳时则蓄电,就算一段时间阳光较少,也能继续运用7到10天。假如废物箱满了,还会主动提示,再组织工人进行整理。
2015年02月08日,浙江省杭州市,游客在杭州西湖白堤上观看刚按放好的太阳能智能紧缩废物箱。中国网图片库 龙巍/摄
当日,十组贴有“西湖十景”绘画的太阳能智能紧缩废物箱露脸杭州西湖白堤。据介绍,这种太阳能智能紧缩废物箱是初次引进杭州,而废物箱也夺目的白色大号字体标明晰废物分类的标识,引导游客对废物分类投进,并内部设有紧缩体系,使用箱顶的太阳能电池板发生的电能,可主动对投入的废物进行紧缩。 据悉,这十组废物箱价值不菲,每组价格达到了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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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4月22日联合发布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治污减排,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已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国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趋势,在其指导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持续不断的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同解决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保障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能力的慢慢地加强、无害化处理水准不断提高,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指南。
1.1.1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1.2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通过逐步的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1.1.3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1.4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1.2.1应通过加大宣传,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积极性,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范围和城市数量,大力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1.2.2将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畴,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活垃圾资源再生模式,有效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再生和源头减量。
1.2.3鼓励商品生产厂商按国家相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设计、制造产品包装物,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限制过度包装,合理构建产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产生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1.2.4鼓励净菜上市、家庭厨余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餐厨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处理,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1.2.5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1.2.6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应该遵循有利资源再生、有利防止二次污染和有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实施的原则。
1.3.1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后续处理相配套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工作。
1.3.2应实现密闭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防止生活垃圾暴露和散落,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淘汰敞开式收集方式。
1.3.3应慢慢地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鼓励采用压缩式方式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
1.4.1应结合当地的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并应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1.4.2应在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采用对多种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是节约土地资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全方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1.4.3应依法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
1.4.4应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单位应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及运行管理手册并严格执行,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4.5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
2.1.1卫生填理技术成熟,作业相对简单,对处理对象的要求较低,在不考虑土地成本和后期维护的前提下,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
2.1.2卫生填埋占用土地较多,臭气不容易控制,渗滤液处理难度较高,生活垃圾稳定化周期较长,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性较差,环境风险影响时间长。卫生填埋场填满封场后需进行长期维护,以及重新选址和占用新的土地。
2.1.3对于拥有相应土地资源且具有较好的污染控制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1.4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应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焚烧减量等多种手段,逐步减少进入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特别是有机物数量。
2.2.1焚烧处理设施占地较省,稳定化迅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控制相对容易,焚烧余热可以利用。
2.2.2焚烧处理技术较复杂,对运行操作人员素质和运行监管水平要求较高,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
2.2.3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2.2.4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应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处理焚烧烟气,并妥善处置焚烧炉渣和飞灰。
2.3.2生物处理适用于处理可降解有机垃圾,如分类收集的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的餐厨垃圾、单独收集的园林垃圾等。对于进行分类回收可降解有机垃圾的地区,可采用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对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地区,应审慎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2.3.3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应严格控制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并妥善处置生物处理产生的污水和残渣。
2.3.4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可作为替代燃料进入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
2.3.5水泥窑协同处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并按照有关标准严控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1.2卫生填埋场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3.1.4卫生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同时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鼓励采用厚度不小于1.5毫米的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主防渗材料。
3.1.5填埋区防渗层应铺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卫生填埋场应设置渗滤液调节池和污水处理装置,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到环境中。调节池宜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污染大气。
3.1.6垃圾渗滤液处理宜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组合工艺。在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充分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后也可采用其他工艺。
3.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3.1.8卫生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应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严防填埋气体自然聚集、迁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卫生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导出进行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卫生填埋场应完善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3.1.9应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质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和质量保证的施工材料,制定合理可靠的施工计划和施工质量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防渗系统的破损和失效。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应在验收时对防渗系统进行完整检测,以发现破损并及时进行修补。
3.2.2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等相关标准以及各地地方标准的要求。
3.2.3生活垃圾焚烧厂年工作日应为365日,每条生产线小时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系统设计服务期限不应低于20年。
3.2.4生活垃圾池有效容积宜按5-7天额定生活垃圾焚烧量确定。生活垃圾池应设置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池内壁和池底的饰面材料应满足耐腐蚀、耐冲击负荷、防渗水等要求,外壁及池底应作防水处理。
3.2.5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
3.2.6烟气净化系统必须设置袋式除尘器,去除焚烧烟气中的粉尘污染物。酸性污染物包括氯化氢、氟化氢、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应选用干法、半干法、湿法或其组合处理工艺对其进行去除。应优先考虑通过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的燃烧控制,抑制氮氧化物的产生,并宜设置脱氮氧化物系统或预留该系统安装位置。
3.2.7生活垃圾焚烧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具体措施包括:严控燃烧室内焚烧烟气的温度、停留时间与气流扰动工况;减少烟气在200℃-500℃温度区的滞留时间;设置活性炭粉等吸附剂喷入装置,去除烟气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
3.2.8规模为300吨/日及以上的焚烧炉烟囱高度不得小于60米,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
3.2.9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筑风格、整体色调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厂房的建筑造型应简洁大方,经济实用。厂房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布局应满足工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拆换与维修的要求。
4.1.1填埋生活垃圾前应制订填埋作业计划和年、月、周填埋作业方案,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控制填埋作业面积,实施雨污分流。合理控制生活垃圾摊铺厚度,准确记录作业机具工作时间或发动机工作小时数,填埋作业完毕后应及时覆盖,覆盖层应压实平整。运行、监测等各项记录应及时归档。
4.1.2加强对进场生活垃圾的检查,对进场生活垃圾应登记其来源、性质、重量、车号、运输单位等情况,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废物进场。
4.1.3卫生填埋场运行应有灭蝇、灭鼠、防尘和除臭措施,并在卫生填埋场周围合理设置防飞散网。
4.1.4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应及时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设施应配备在线应保证填埋气体收集井内管道连接顺畅,填埋作业过程应注意保护气体收集系统。填埋气体及时导排、收集和处理,运行记录完整;填埋气体集中收集系统应配备在线填埋终止后,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要继续导排和处理垃圾渗滤液和填理气体。
4.1.7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应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对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对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对本底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月一次;每天进行一次卫生填埋场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监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场界恶臭污染物监测。
4.1.8卫生填理场稳定后,经监测、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是否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4.1.9卫生填埋场运行和监管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 9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4.2.2应监控生活垃圾贮坑中的生活垃圾贮存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导排生活垃圾贮坑中的渗滤液。渗滤液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可回喷进焚烧炉焚烧。
4.2.3应实现焚烧炉运行状况在线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包括焚烧炉燃烧温度、炉膛压力、烟气出口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标牌,自动显示焚烧炉运行工况的主要参数和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当生活垃圾燃烧工况不稳定、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炉膛温度无法保持在850℃以上时,应使用助燃器助燃。相关部门要组织对焚烧厂二噁英排放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工作。
4.2.4生活垃圾焚烧炉应定时吹灰、清灰、除焦;余热锅炉应进行连续排污与定时排污。
4.2.5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别妥善处理或处置。经常巡视、检查炉渣收运设备和飞灰收集与贮存设备,并应做好出厂炉渣量、车辆信息的记录、存档工作。飞灰输送管道和容器应保持密闭,防止飞灰吸潮堵管。
4.2.6对焚烧炉渣热灼减率至少每周检测一次,并作相应记录。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应密闭收集、运输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要求的焚烧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2.7烟气脱酸系统运行时应防止石灰堵管和喷嘴堵塞。袋式除尘器运行时应保持排灰正常,防止灰搭桥、挂壁、粘袋;停止运行前去除滤袋表面的飞灰。活性炭喷入系统运行时应严格控制活性炭品质及当量用量,并防止活性炭仓高温。
4.2.8处理能力在600吨/日以上的焚烧厂应实现烟气自动连续在线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应包括氯化氢、一氧化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并与当地环卫和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
4.2.9应对沼气易聚集场所如料仓、污水及渗滤液收集池、地下建筑物内、生产控制室等处进行沼气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空气中沼气浓度大于1.25%时应进行强制通风。
4.2.10各工艺环节采取臭气控制措施,厂区无明显臭味;按要求使用除臭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维护。
4.2.11应对焚烧厂主要辅助材料(如辅助燃料、石灰、活性炭等)消耗量进行准确计量。
4.2.1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和监管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CJJ 12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2023年5月12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指导居民准确投放各类生活垃圾,现以《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19年版)》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修订形成本指南。
系统衔接原则: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省市区域标准,增强指南在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衔接性。
创新实用原则:根据终端处理设施技术工艺并充分尊重市民意见,使指南与真实的情况有机融合,提高指南的创新性、实用性。
应列尽列原则:为便于市民理解与操作,归类细类类别,增加物品举例,查询更便捷,助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有关要求,遵循“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此外,还对专项回收的特殊废弃物,即大件垃圾、废弃年花年桔、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和装饰装修废弃物等进行了说明。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场所,特殊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四大类中。
为便于查询与搜索,将生活垃圾分为大类类别、细类类别及细目种类进行了列表说明,并列举生活中常见物品或废弃物,同时作出投放要求。详细细目种类应用于微信小程序“垃圾分类羊城通”。此外,随着回收利用和处理技术的发展,各类垃圾的细目种类将会适时调整,定期更新发布。本指南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主要类别包括:未被沾污或污染的废纸类、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等。
废纸类:书籍、报刊杂志、纸箱、纸板、卡纸、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
废塑料: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罐、食用油桶、塑料箱、塑料奶瓶、塑料桶、塑料盆、花盆花托、泡沫塑料箱、泡沫塑料板、塑料凳子、塑料玩具、塑料相框、塑料衣架、以塑料为主的复合材料物品等,洗净的塑料餐盒、塑料碗碟、干净的塑料袋等。
废金属: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金属锅、金属水壶、金属瓶、不锈钢餐具、铝制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剪刀、哑铃、金属衣架、有色金属、贵金属等金属制作的产品,以及其他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制品。
废玻璃: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等平面玻璃,调料瓶、酒瓶、酱油瓶、醋瓶、玻璃饮料瓶、牛奶瓶、玻璃奶瓶、花瓶、玻璃瓶、玻璃杯等容器玻璃,玻璃管、玻璃盘、玻璃盖、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其他玻璃。
废织物:衣物、帽子、鞋类、围巾、床上用品(床单、枕头、被褥)、毛绒玩具、帆布袋、窗帘、桌布等。
污损的纸张、纸盒、利乐包、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纸尿裤等,污损的保鲜膜、塑料袋、软胶管、塑料餐盒、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无纺布、拖把抹布、旧毛巾、内衣裤、袜子、破损鞋类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1.可回收物应尽可能保持干燥干净,按材质分类规整打包。可回收物可交售到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内。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3.塑料瓶、塑料餐盒、易拉罐、玻璃瓶等容器应清空内容物,清理洗涤干净后投放。
5.废织物应折叠、压平、捆绑,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用于捐赠的旧纺织物,宜清理洗涤干净,打包后投放至废织物回收箱或自行送到捐赠点。
6.快递包装物应根据材质分类回收,纸盒归入废纸类可回收物,干净的塑料包装袋打结,可归入废塑料类可回收物。
8.煤气罐、灭火器应由厂家、销售店或委托专业公司回收,不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
有害垃圾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废化学品:废油漆(不含水性漆)、杀虫剂、灭鼠药、消毒剂(粉),机车油、润滑油等废矿物油。
废弃化妆品、染发剂、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LED灯(发光二极管)、白炽灯、卤素灯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铅蓄电池、电瓶车锂电池、汽车锂电池等废电池应依照国家有关要求专项回收,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1.投放时要轻放,不要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易碎、含有液体、有包装的有害垃圾,应连包装或包裹投放。
2.废电子类危险废物中电子元器件、零配件等归类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及监管,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3.受工业、医疗等危险废物污染的生活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应单独收运。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宾馆、餐馆、饭店、小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过期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其他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主要类别包括:食材废料、过期食物、饮食残渣、瓜果皮核、糖果糕点、食品调料、南北干货、废弃食用油脂等。
食材废料:菜头菜尾、蛋壳、动物内脏、肉类下脚料、水产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下脚料等。
过期食物:饼干、果冻等过期零食,过期奶制品、午餐肉、牛肉干等,发霉米面杂粮、豆类,发臭肉类,腐败蔬菜等。
饮食残渣:剩菜、剩饭、鱼骨、碎骨、汤渣、中药、中药渣、茶叶渣、凉茶渣、咖啡渣等。
瓜果皮核:水果、果皮、果核,瓜果、瓜皮、瓜瓤,花生仁、瓜子仁、核桃仁等坚果果仁。
糖果糕点:面包、蛋糕等西式糕点,酥饼、糕饼等中式糕点,饼干、糖果、巧克力等。
南北干货:红枣、桂圆等干果干货,百合、枸杞、淮山、党参、芡实等药膳干货,蜜饯、肉干肉脯等果脯肉脯干货,香菇、木耳等菌类干货,鱼干、虾米、瑶柱、蚝干、紫菜、海带等海产干货。
猪牛羊骨等大块骨头,生蚝壳、扇贝壳、螺蛳壳等贝壳,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难降解植物及清扫保洁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
—— 家庭厨余垃圾应在家沥干水、去除包装物后,存放于家中的厨余垃圾容器内。
——投放时应去除垃圾袋,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吃完快餐的剩菜剩饭应沥干汁水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餐盒或包装物应作为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居民将餐盒清洗干净后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
2.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餐饮服务企业、食堂等产生的)应分别单独分类、单独收运,不应混入其他类别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
3.农贸(批发)市场应做好净菜上市,商户应将厨余垃圾与包装物分开投放。厨余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或经许可的收运企业收运。
6.土培植物不归入厨余垃圾,土培植物应土、盆、植物分离,培养土可重复利用或用于小区绿化,植物作为其他垃圾投放,盆按材质类别投放。
7.动物尸骸及废弃肉制品(含宠物尸骸)的收集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混杂、污损、易混淆且难以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废药品、废保健食品、废电池、废灯管、骨头贝壳、难降解植物、砖瓦陶瓷等生活垃圾。
废纸类:污损的纸张、纸盒、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妇女卫生用品、厕纸、纸尿裤、一次性纸杯纸盘等。
废塑料:污损的塑料袋、保鲜膜、软胶管、塑料餐盒、一次性塑料杯碗碟、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
废药品:弃置或过期的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
废保健食品:弃置或过期的保健食品(保健品),如蛋白粉、维生素、鱼油、氨基酸口服液、蜂胶胶囊、灵芝孢子粉、西洋参等。
废电池: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充电宝等。
难降解植物: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清扫保洁垃圾、土培植物等。
砖瓦陶瓷:泥瓦花盆、紫砂花盆、陶瓷花盆、瓦锅、破损碗碟、陶瓷装饰品、陶瓷不粘锅等。
其他:废弃化妆品、染发剂、水性漆、猫砂、宠物粪便、牙线、烟头、灰土、毛发、干燥剂等。
1.对于成分复杂的制品或不能判断类别的生活垃圾,可将其视为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特殊废弃物是指大件垃圾、废弃年花年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装饰装修废弃物。特殊废弃物不属于生活垃圾四大类,不得投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应按照相关规定投放到指定场所或付费处理。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主要类别包括家具和其他大件垃圾。
家具:沙发、床、婴儿床、床垫、桌凳、椅子、门窗、茶几、衣柜、书柜、酒柜、电视柜、鞋柜等。
其他大件垃圾:自行车、金鱼缸、健身器材、轮椅、拐杖、婴儿车、儿童电动玩具车、吊灯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不再具有原始使用价值且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维修配件。主要类别包括办公设备、通讯设备、视听及广播电视设备、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动工具、电线电缆。
办公设备:计算机、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掌上电脑)、DVD播放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硒鼓、墨盒等。
通讯设备:移动通信手持机(即手机)、电话单机(即固定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收音机、寻呼机、无线电台、卫星电话、路由器等。
视听及广播电视设备:电视机、监视器、游戏设备、大型音箱、录像机、电视机顶盒、接收器等。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空调、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烘干机、电风扇、风扇灯、电饭锅、电暖炉、电磁炉、燃气灶、烤箱、微波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消毒柜、吸尘器等。
装饰装修废弃物是指住宅、门店、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所内部装饰装修、修缮维护等工程产生的装饰装修废弃物。主要包括门窗、马桶、浴缸、洗手盆、瓷砖、石块、砖块、混凝土块、钢筋水泥、砂浆、木板等废料。
1.大件垃圾应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物业服务公司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场所。大件垃圾专项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拆解中心进行拆解。
2.废弃的年花年桔应投放到废弃年花年桔临时收集点,也可预约有偿上门收集服务。废弃的年花年桔按花盆、花泥、花木分离,花盆回用或按材质类别回收或处理,花泥可重复利用或用于小区绿化,花木可复种或专项收集后进行堆肥等资源化利用。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机构标注的回收信息和要求进行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回收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集中拆解。
书籍、报刊杂志、纸箱、纸板、卡纸、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
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罐、食用油桶、塑料箱、塑料奶瓶、塑料桶、塑料盆、花盆花托、泡沫塑料箱、泡沫塑料板、塑料凳子、塑料玩具、塑料相框、塑料衣架、以塑料为主的复合材料物品等,洗净的塑料餐盒、塑料碗碟、干净的塑料袋等
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金属锅、金属水壶、金属瓶、不锈钢餐具、铝制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剪刀、哑铃、金属衣架、有色金属、贵金属等金属制品,以及其他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制品
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等平面玻璃,调料瓶、酒瓶、酱油瓶、醋瓶、玻璃饮料瓶、牛奶瓶、玻璃奶瓶、花瓶、玻璃瓶、玻璃杯等容器玻璃,玻璃管、玻璃盘、玻璃盖、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其他玻璃
衣物、帽子、鞋类、围巾、床上用品(床单、枕头、被褥)、毛绒玩具、帆布袋、窗帘、桌布等
污损的纸张、纸盒、利乐包、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纸尿裤等,污损的保鲜膜、塑料袋、软胶管、塑料餐盒、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无纺布、拖把抹布、旧毛巾、内衣裤、袜子、破损鞋类,镜子、口服液玻璃瓶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油漆(不含水性漆)、杀虫剂、灭鼠药、消毒剂(粉),机车油、润滑油等废矿物油
废弃化妆品、染发剂、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LED灯(发光二极管)、白炽灯、卤素灯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铅蓄电池、电瓶车锂电池、汽车锂电池等废电池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专项回收,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菜头菜尾、蛋壳、动物内脏、肉类下脚料、水产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下脚料等
饼干、果冻等过期零食,过期奶制品、午餐肉、牛肉干等,发霉米面杂粮、豆类,发臭肉类,腐败蔬菜等
红枣、桂圆等干果干货,百合、枸杞、淮山、党参、芡实等药膳干货,蜜饯、肉干肉脯等果脯肉脯干货,香菇、木耳等菌类干货,鱼干、虾米、瑶柱、蚝干、紫菜、海带等海产干货
猪牛羊骨等大块骨头,生蚝壳、扇贝壳、螺蛳壳等贝壳,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难降解植物及清扫保洁垃圾,纸巾、牙签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污损的纸张、纸盒、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妇女卫生用品、厕纸、纸尿裤、一次性纸杯纸盘等
污损的塑料袋、保鲜膜、软胶管、塑料餐盒、一次性塑料杯碗碟、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
弃置或过期的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
弃置或过期的保健食品(保健品),如蛋白粉、维生素、鱼油、氨基酸口服液、蜂胶胶囊、灵芝孢子粉、西洋参等
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充电宝等
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清扫保洁垃圾、土培植物等
废弃化妆品、染发剂、水性漆、猫砂、宠物粪便、牙线、烟头、灰土、毛发、干燥剂等
沙发、床、婴儿床、床垫、桌凳、椅子、门窗、茶几、衣柜、书柜、酒柜、电视柜、鞋柜等
计算机、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掌上电脑)、DVD播放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硒鼓、墨盒等
移动通信手持机(即手机)、电话单机(即固定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收音机、寻呼机、无线电台、卫星电话、路由器等
空调、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烘干机、电风扇、风扇灯、电饭锅、电暖炉、电磁炉、燃气灶、烤箱、微波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消毒柜、吸尘器等
门窗、马桶、浴缸、洗手盆、瓷砖、石块、砖块、混凝土块、钢筋水泥、砂浆、木板等废料
2023年5月22日—28日是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202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广州南沙区在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社区村居、楼宇、学校、大型工厂等地设置采样点,为全区居民构建多形式、多维度的南沙15分钟核酸采样服务圈。
目前,汕尾各区市县均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目前,河源各区市县无高、中、低风险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河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
自2022年7月18日0时起,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部分区域风险等级有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
据“广州增城发布”消息,7月11日,增城区在对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7月11日起在永宁街凤凰城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4月28日,广州市增城区发布《关于对荔城街部分区域实施疫情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
4月14日,海珠发布《关于海珠区新增和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分别从4月13日起新增部分疫情防控范围,从4月12日起调整封控区范围。4月21日2时起,昌岗街三区解封。
4月17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关于广州市荔湾区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号)》。
4月17日,广州市天河区发布《关于天河区车陂街道部分区域疫情分级分类防控的通告》。
2022年4月13日,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关于对重点场所采取临时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的通告》。
南沙发布《南沙区关于对重点场所采取临时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的通告》,4月11日-13日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3天。
【导语】:2023年5月12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指导居民准确投放各类生活垃圾,现以《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19年版)》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修订形成本指南。
系统衔接原则: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增强指南在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衔接性。
创新实用原则:根据终端处理设施技术工艺并充分尊重市民意见,使指南与实际情况有机融合,提高指南的创新性、实用性。
应列尽列原则:为便于市民理解与操作,归类细类类别,增加物品举例,查询更便捷,助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关要求,遵循“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此外,还对专项回收的特殊废弃物,即大件垃圾、废弃年花年桔、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和装饰装修废弃物等进行了说明。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场所,特殊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四大类中。
为便于查询与搜索,将生活垃圾分为大类类别、细类类别及细目种类进行了列表说明,并列举生活中常见物品或废弃物,同时作出投放要求。详细细目种类应用于微信小程序“垃圾分类羊城通”。此外,随着回收利用和处理技术的发展,各类垃圾的细目种类将会适时调整,定期更新发布。本指南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主要类别包括:未被沾污或污染的废纸类、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等。
废纸类:书籍、报刊杂志、纸箱、纸板、卡纸、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
废塑料: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罐、食用油桶、塑料箱、塑料奶瓶、塑料桶、塑料盆、花盆花托、泡沫塑料箱、泡沫塑料板、塑料凳子、塑料玩具、塑料相框、塑料衣架、以塑料为主的复合材料物品等,洗净的塑料餐盒、塑料碗碟、干净的塑料袋等。
废金属: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金属锅、金属水壶、金属瓶、不锈钢餐具、铝制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剪刀、哑铃、金属衣架、有色金属、贵金属等金属制品,以及其他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制品。
废玻璃: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等平面玻璃,调料瓶、酒瓶、酱油瓶、醋瓶、玻璃饮料瓶、牛奶瓶、玻璃奶瓶、花瓶、玻璃瓶、玻璃杯等容器玻璃,玻璃管、玻璃盘、玻璃盖、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其他玻璃。
废织物:衣物、帽子、鞋类、围巾、床上用品(床单、枕头、被褥)、毛绒玩具、帆布袋、窗帘、桌布等。
污损的纸张、纸盒、利乐包、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纸尿裤等,污损的保鲜膜、塑料袋、软胶管、塑料餐盒、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无纺布、拖把抹布、旧毛巾、内衣裤、袜子、破损鞋类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1.可回收物应尽量保持干燥干净,按材质分类规整打包。可回收物可交售到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内。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3.塑料瓶、塑料餐盒、易拉罐、玻璃瓶等容器应清空内容物,清洗干净后投放。
5.废织物应折叠、压平、捆绑,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用于捐赠的旧纺织物,宜清洗干净,打包后投放至废织物回收箱或自行送到捐赠点。
6.快递包装物应根据材质分类回收,纸盒归入废纸类可回收物,干净的塑料包装袋打结,可归入废塑料类可回收物。
8.煤气罐、灭火器应由厂家、销售店或委托专业公司回收,不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
有害垃圾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废化学品:废油漆(不含水性漆)、杀虫剂、灭鼠药、消毒剂(粉),机车油、润滑油等废矿物油。
废弃化妆品、染发剂、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LED灯(发光二极管)、白炽灯、卤素灯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铅蓄电池、电瓶车锂电池、汽车锂电池等废电池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专项回收,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1.投放时要轻放,不要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易碎、含有液体、有包装的有害垃圾,应连包装或包裹投放。
2.废电子类危险废物中电子元器件、零配件等归类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及监管,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3.受工业、医疗等危险废物污染的生活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应单独收运。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宾馆、餐馆、饭店、小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过期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其他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主要类别包括:食材废料、过期食物、饮食残渣、瓜果皮核、糖果糕点、食品调料、南北干货、废弃食用油脂等。
食材废料:菜头菜尾、蛋壳、动物内脏、肉类下脚料、水产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下脚料等。
过期食物:饼干、果冻等过期零食,过期奶制品、午餐肉、牛肉干等,发霉米面杂粮、豆类,发臭肉类,腐败蔬菜等。
饮食残渣:剩菜、剩饭、鱼骨、碎骨、汤渣、中药、中药渣、茶叶渣、凉茶渣、咖啡渣等。
瓜果皮核:水果、果皮、果核,瓜果、瓜皮、瓜瓤,花生仁、瓜子仁、核桃仁等坚果果仁。
糖果糕点:面包、蛋糕等西式糕点,酥饼、糕饼等中式糕点,饼干、糖果、巧克力等。
南北干货:红枣、桂圆等干果干货,百合、枸杞、淮山、党参、芡实等药膳干货,蜜饯、肉干肉脯等果脯肉脯干货,香菇、木耳等菌类干货,鱼干、虾米、瑶柱、蚝干、紫菜、海带等海产干货。
猪牛羊骨等大块骨头,生蚝壳、扇贝壳、螺蛳壳等贝壳,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难降解植物及清扫保洁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
—— 家庭厨余垃圾应在家沥干水、去除包装物后,存放于家中的厨余垃圾容器内。
——投放时应去除垃圾袋,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吃完快餐的剩菜剩饭应沥干汁水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餐盒或包装物应作为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居民将餐盒清理洗涤干净后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
2.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餐饮服务企业、食堂等产生的)应分别单独分类、单独收运,不应混入别的类别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
3.农贸(批发)市场应做好净菜上市,商户应将厨余垃圾与包装物分开投放。厨余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或经许可的收运企业收运。
6.土培植物不归入厨余垃圾,土培植物应土、盆、植物分离,培养土可重复利用或用于小区绿化,植物作为其他垃圾投放,盆按材质类别投放。
7.动物尸骸及废弃肉制品(含宠物尸骸)的收集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混杂、污损、易混淆且难以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废药品、废保健食品、废电池、废灯管、骨头贝壳、难降解植物、砖瓦陶瓷等生活垃圾。
废纸类:污损的纸张、纸盒、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妇女卫生用品、厕纸、纸尿裤、一次性纸杯纸盘等。
废塑料:污损的塑料袋、保鲜膜、软胶管、塑料餐盒、一次性塑料杯碗碟、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
废药品:弃置或过期的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
废保健食品:弃置或过期的保健食品(保健品),如蛋白粉、维生素、鱼油、氨基酸口服液、蜂胶胶囊、灵芝孢子粉、西洋参等。
废电池: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充电宝等。
难降解植物: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清扫保洁垃圾、土培植物等。
砖瓦陶瓷:泥瓦花盆、紫砂花盆、陶瓷花盆、瓦锅、破损碗碟、陶瓷装饰品、陶瓷不粘锅等。
其他:废弃化妆品、染发剂、水性漆、猫砂、宠物粪便、牙线、烟头、灰土、毛发、干燥剂等。
1.对于成分复杂的制品或不能判断类别的生活垃圾,可将其视为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特殊废弃物是指大件垃圾、废弃年花年桔、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和装饰装修废弃物。特殊废弃物不属于生活垃圾四大类,不得投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应按照相关规定投放到指定场所或付费处理。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主要类别包括家具和其他大件垃圾。
家具:沙发、床、婴儿床、床垫、桌凳、椅子、门窗、茶几、衣柜、书柜、酒柜、电视柜、鞋柜等。
其他大件垃圾:自行车、金鱼缸、健身器材、轮椅、拐杖、婴儿车、儿童电动玩具车、吊灯等。
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是指不再具有原始使用价值且不能再接着使用的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维修配件。主要类别包括办公设备、通讯设备、视听及广播电视设备、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动工具、电线电缆。
办公设备:计算机、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掌上电脑)、DVD播放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硒鼓、墨盒等。
通讯设备:移动通信手持机(即手机)、电话单机(即固定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收音机、寻呼机、无线电台、卫星电话、路由器等。
视听及广播电视设备:电视机、监视器、游戏设备、大型音箱、录像机、电视机顶盒、接收器等。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空调、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烘干机、电风扇、风扇灯、电饭锅、电暖炉、电磁炉、燃气灶、烤箱、微波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消毒柜、吸尘器等。
装饰装修废弃物是指住宅、门店、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所内部装饰装修、修缮维护等工程产生的装饰装修废弃物。最重要的包含门窗、马桶、浴缸、洗手盆、瓷砖、石块、砖块、混凝土块、钢筋水泥、砂浆、木板等废料。
1.大件垃圾应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物业服务企业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场所。大件垃圾专项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拆解中心进行拆解。
2.废弃的年花年桔应投放到废弃年花年桔临时收集点,也可预约有偿上门收集服务。废弃的年花年桔按花盆、花泥、花木分离,花盆回用或按材质类别回收或处理,花泥可重复利用或用于小区绿化,花木可复种或专项收集后进行堆肥等资源化利用。
3.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产品营销售卖、售后服务机构标注的回收信息和要求做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回收点。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应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集中拆解。
书籍、报刊杂志、纸箱、纸板、卡纸、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
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罐、食用油桶、塑料箱、塑料奶瓶、塑料桶、塑料盆、花盆花托、泡沫塑料箱、泡沫塑料板、塑料凳子、塑料玩具、塑料相框、塑料衣架、以塑料为主的复合材料物品等,洗净的塑料餐盒、塑料碗碟、干净的塑料袋等
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金属锅、金属水壶、金属瓶、不锈钢餐具、铝制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剪刀、哑铃、金属衣架、有色金属、贵金属等金属制作的产品,以及其他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制品
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等平面玻璃,调料瓶、酒瓶、酱油瓶、醋瓶、玻璃饮料瓶、牛奶瓶、玻璃奶瓶、花瓶、玻璃瓶、玻璃杯等容器玻璃,玻璃管、玻璃盘、玻璃盖、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其他玻璃
衣物、帽子、鞋类、围巾、床上用品(床单、枕头、被褥)、毛绒玩具、帆布袋、窗帘、桌布等
污损的纸张、纸盒、利乐包、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纸尿裤等,污损的保鲜膜、塑料袋、软胶管、塑料餐盒、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无纺布、拖把抹布、旧毛巾、内衣裤、袜子、破损鞋类,镜子、口服液玻璃瓶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油漆(不含水性漆)、杀虫剂、灭鼠药、消毒剂(粉),机车油、润滑油等废矿物油
废弃化妆品、染发剂、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LED灯(发光二极管)、白炽灯、卤素灯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废铅蓄电池、电瓶车锂电池、汽车锂电池等废电池应依照国家有关要求专项回收,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菜头菜尾、蛋壳、动物内脏、肉类下脚料、水产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下脚料等
饼干、果冻等过期零食,过期奶制品、午餐肉、牛肉干等,发霉米面杂粮、豆类,发臭肉类,腐败蔬菜等
红枣、桂圆等干果干货,百合、枸杞、淮山、党参、芡实等药膳干货,蜜饯、肉干肉脯等果脯肉脯干货,香菇、木耳等菌类干货,鱼干、虾米、瑶柱、蚝干、紫菜、海带等海产干货
猪牛羊骨等大块骨头,生蚝壳、扇贝壳、螺蛳壳等贝壳,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难降解植物及清扫保洁垃圾,纸巾、牙签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污损的纸张、纸盒、传真纸、胶贴纸、蜡纸、方便面盒、卫生纸、妇女卫生用品、厕纸、纸尿裤、一次性纸杯纸盘等
污损的塑料袋、保鲜膜、软胶管、塑料餐盒、一次性塑料杯碗碟、塑料吸管、计生用品等
弃置或过期的药品,如小柴胡颗粒、保济丸、新康泰克、快克、奥司他韦、布洛芬、开塞露、红霉素、维生素、云南白药、止痛膏等
弃置或过期的保健食品(保健品),如蛋白粉、维生素、鱼油、氨基酸口服液、蜂胶胶囊、灵芝孢子粉、西洋参等
一次性干电池、锰锌电池、锂电池、无汞纽扣电池、氧化锌纽扣电池、含锂纽扣电池、碱性电池、充电宝等
榴莲壳、椰子壳、坚果及坚果壳等,甘蔗皮、甘蔗渣、粽叶、玉米棒、玉米衣等,清扫保洁垃圾、土培植物等
废弃化妆品、染发剂、水性漆、猫砂、宠物粪便、牙线、烟头、灰土、毛发、干燥剂等
沙发、床、婴儿床、床垫、桌凳、椅子、门窗、茶几、衣柜、书柜、酒柜、电视柜、鞋柜等
计算机、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掌上电脑)、DVD播放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硒鼓、墨盒等
移动通信手持机(即手机)、电话单机(即固定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收音机、寻呼机、无线电台、卫星电话、路由器等
空调、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烘干机、电风扇、风扇灯、电饭锅、电暖炉、电磁炉、燃气灶、烤箱、微波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消毒柜、吸尘器等
门窗、马桶、浴缸、洗手盆、瓷砖、石块、砖块、混凝土块、钢筋水泥、砂浆、木板等废料